关于加强“金火焰工业燃气专用钢瓶管理的通知

 2004.10.28

金火焰各省市、地区总代理及经销商

    目前市场上销售使用的新型焊割气气瓶有相当一部分质量极差,且不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气瓶所充装的介质比较混乱,有的是丙烯、丙烷单一组份;有的是混合液化石油气;还有的介质内加入一些添加剂等。据我们了解市场明目繁多的添加剂很大一部份对钢瓶的腐蚀性、有毒物质的含量超出国家标准。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扼制钢瓶事故的发生,各地金火焰经销商和生产厂家要对钢瓶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和整顿,严禁“金火焰工业燃气”的专有钢瓶充装其它气体或用充装过其它气体的钢瓶充装“金火焰工业燃气”。

      各单位要规范和强化钢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查清正在使用的气瓶数量。对在用钢瓶进行检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各地在检查和整顿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应采取措施,立即停止使用。

      特别是对于那些想利用“金火焰工业燃气”这个国内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在“金火焰工业燃气”专用钢瓶里充装别的假冒违劣产品的,将取消其经销“金火焰工业燃气”产品的资格。发生危险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由此产生对“金火焰工业燃气”名誉损害的,我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北京金火焰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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